今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李迎新提出,要完善青少年友好型网络环境。建议各网络平台结合未成年人的发展需求,传播既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又生动有趣、喜闻乐见的内容产品,在“标配”基础上进行个性化的创新完善,使用个性化名称,拓展更多功能,让孩子们更加愿意使用,并且从中受益。
随着网络的普及,青少年成为网上“主力”,其中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群体的数量越来越大、年龄越来越小。不少孩子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就会上网了。网络给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了解外部世界、获取信息资讯和娱乐休闲的平台,有很强的吸引力,对其生活和成长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尤其是玩电子游戏成为未成年人主要的网上休闲娱乐活动之一。
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差,对网上良莠不齐的信息缺乏辨别能力,容易受到网络谣言、低俗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的干扰,对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网游,能够提供一种“浸入式的体验”,让未成年人倍感新奇,容易沉迷其中。有些孩子深陷“网游漩涡”如同“上瘾”,废寝忘食,影响学习,损害身体健康,性格变得自闭扭曲,浪费时间、精力、钱财,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因此,如何引导未成年人规范用网,减少沉迷,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各行业各部门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加强技术保障,呼吁强化监护人履责等等,努力改变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不良内容侵蚀、过度消费等问题,将他们从“网游漩涡”中“解救”出来。
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网络沉迷,首先要强化法律规范,依法推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8时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公共上网场所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对未成年人预防沉迷网络游戏问题作出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进一步压缩网游企业给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间。这些法律法规设立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其次,要强化网络平台的监管义务和社会责任。有了规范制度,就要抓好落实,相关网络平台、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运用技术手段,设置净化网络信息的“安全阀”,为未成年人上网把好关,尽量阻隔未成年人对网络游戏的沉迷及其负面影响。为了倒逼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针对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间限制、实名注册、规范付费等方面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未严格落实的网游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要强化家长、学校的监护责任。家长要做好相应的监督与配合,履行好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监护和引导责任。学校要将网络素养和媒介素养的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使其具有更好的识别能力自控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让网络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就要打造完善青少年友好型网络环境,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网络沉迷和不良影响,呵护健康成长。这需要社会各方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强化科学引导与管理。
文/李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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