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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北京住房公积金无发票租房提取额度上调至2000元

6月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无发票租房提取额度上调至2000元。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资料图)

背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要求加大对租房提取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负担,为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经申请人授权同意,通过数据核验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情况)。

2.人及配偶在京租赁住房。

3.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二、租房提取情形

1.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三、关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1.家庭有两个孩子,能申请“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吗?

家庭内有二孩及以上多子女(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岁)的在京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2.多子女家庭已办理租房提取,如何提高提取额度?

(1)如已申请“无发票租房提取”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事项未到期且还有提取额度,可到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再通过线上渠道或到柜台申请办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其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事项变更后的租房起始时间应扣除之前已提取的对应租期。

(2)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满足最近一次支付对应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个月之后。

例如:某人2023年1月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期为2023年1月至12月,约定周期为按月,约定日为15日。

6月15日提取完成后想提升提取额度,改为申请“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约定提取日不变。可于2023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办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期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至12月,月提取额度变更为月租金。

四、租房提取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目前租房提取均可实现全程网办,按月提取。申请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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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x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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