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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市教委7月6日发布通知,明确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每门校本课程纲要均须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校本课程修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教育部今年6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市教委在此基础上提出“京版”要求,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地方、校本三类课程的管理。各区应制定并实施好本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明确校本课程管理要求,加强课程开发指导,对学校备案材料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学校要强化整体设计,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开发校本课程。
按照规定,校本课程要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培养目标,发挥特色教育教学资源优势,以多种课程形态服务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同时,课程要注重引导学生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和科技等新进展、新成果;体现学校文化,增强学校办学特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应科学规划、规范组织,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研制每门校本课程纲要,建立动态修订调整机制。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区各校还将发挥教科研专业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教研指导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的调研与专业指导,组织教师专题培训,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和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各区要加强课程实施监测,重点关注课程实施的育人效果,不断增强和改进课程育人功能,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淘汰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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