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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芳)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包括数字技术领军人才、数字技术人才和数字技能人才。其中,将以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为核心,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培养一定数量的数字技术领军人才,预计每年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数字技术技能人才1万人,不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
《方案》提出,鼓励各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优先聘请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数字技术人员担任。
《方案》明确,针对工程类技术技能人才,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实行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在岗或拟从事数字技术技能的各类从业人员、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均可参加。
在规范化培训方面,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采取线上和线下方式开展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北京继续教育网站”查询。
在社会化评价方面,评价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由评价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制式更新工程网、“北京继续教育”网站查询。
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且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无需换发北京市职称证书。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责编 梁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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