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根据市、区两级相关政策,属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残疾人三类群体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享受政府代缴保费补贴,政府代缴部分直接计入个人账户。
享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根据相关部门核定,属于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三类群体人员。
补贴标准
(一)依据市级政策文件,《关于本市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代缴保费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21〕38号)精神,补贴标准为: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政府补贴1000元/年。
2.城乡低保人员、一般残疾人,政府补贴500元/年。
(二)依据区级政策文件,《关于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顺政办发〔2009〕17号)精神,补贴标准为:
顺义户籍的大龄低保人员(男45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5周岁),政府补贴1000元/年。
提示:困难人员只能享受一种补贴,为多重身份时,以代缴保费标准高的身份予以补贴。
补贴年限更宽泛
1.累计缴费达15年,但未达退休年龄的困难人员,可继续享受政府代缴保费政策,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需要延期缴费的困难人员,可继续享受政府代缴保费政策,直至达到待遇领取年限。
申请渠道
顺义区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咨询电话见下图:
注意事项
当年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已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的困难人员,不可享受代缴保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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