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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美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2023年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专项工作,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联合朝阳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心、朝阳区整形美容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发现,13家医疗美容机构存在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构布局,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对涉及违法行为的7家医疗美容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并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来源: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编辑:张新艳
责编:段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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